我是大泱的十公主,生于大泱皇朝的鼎盛时期。
我娘被父皇强掳进宫,不过旦夕便又被抛之脑后。
反抗一国之君的结局,便是难产而死。
长安的繁华不缺我这颗明珠点缀,于是我死了亲娘以后,便在后宫中如同野草一般,没爹没娘地活了十八年。
母亲生前使尽最后一点金银给我留下所居宫殿,金枝玉叶的生活我只过了一天。
我从此身份微贱,是罪妃之女。
......我在太监背上长大,从来也没学过什么规矩体统,更别提像其他的皇子公主一般锦衣玉食,还有学可上。
那是金玉一同堆砌起来的皇室风范。
而我是宫人口中的野种,长到及笄也没个封号。
可是在我二十岁那一年,父皇却要我代大泱去和亲。
说我身份高贵,贤良淑德,当为我朝女子之典范。
只有我这样的公主去和亲,才不算对邻国求亲的敷衍。
他们给我留下乳娘,让我安心。
转头却射杀了我的小太监,说他是个阉人,不该染指我这颗明珠,更不该在留下一命后还妄图影响我的名声。
那日我凤冠霞帔,稳坐车舆之上,透过血一样红的薄纱,亲眼看着那个模糊的身影跌落江中,被洪流席卷吞没。
他的马悲鸣着冲过来,冲撞了我的仪仗。
禁卫队长要杀它。
它瘦小,丑陋,卑贱如泥,一双眼却像他的主人一般,温和坚定,亮如星辰。
我从车舆之上颤抖着探出一只手,掀开车帘道:[只是一匹马,本宫怜它鄙陋,给些吃食养着吧,一路上也好逗个趣。]只是一匹马,禁卫队长没有忤逆于我。
它确实只需要一点吃的。
不像那个太监,本来无足轻重,只是不自量力,不知晓自己卑贱如泥,除了一口吃的,竟还奢求尊严。
出身微贱的人要什么尊严?
可是我的父皇啊,以为我这个无权无势的公主,只要打发到关外,便可高枕无忧,继续他的千秋大业。
可是他忘了,我这个野草一样的公主,生来就没学过三从四德,男尊女卑。
我舍得一身血肉,也要让他不得好死。
只要能报了我的杀夫之仇。
他直到死也未曾想到,死在他授意之下的那个没根的太监,早早便是我的夫君。
他有名有姓,他是我夫邱恒。
我的泪划过眼角,强忍着不出声,嘴唇却咬出鲜红的血肉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