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第三站,距离较远。
是我和林清欢曾经蜜月过的城市。
当初因为蜜月去哪里过,我们还吵过不少的架,最后,还是我退了一步,听从了她的安排。
我特意订下了我们住过的酒店,同一楼层同一房间。
落地窗前,我扶正摄像头,思绪也飘回三年前。
“这里,我们也经历了很多,但我记忆最深刻的无非于,那次无厘头的吵架那是蜜月的最后的两天。
她有一件裙子,必须手洗。
她一向极为爱护,因为前一夜的狂欢。
第二日,趁她还没睡醒,我将裙子洗好挂在阳台上晾晒。
她醒来后的第一反应是干洗店的速度这么快吗?
我愣了下,“这是我手洗的”她的面色忽地沉了下来,一声声质问我为什么不送去干洗店。
我不解,明明以往她所有的衣服都是我亲自洗好。
但她不听我的辩解,怒气冲冲的提着包出了门。
那次,我找了她一天,最后在不远处的酒吧找到了喝醉的她。
我没有吵架,轻声细语的道歉。
至少在我看来。
她有耍小脾气的权利。
只是后来,那件衣服她再也没有穿过。
我曾问过她说,过时了,不喜欢了。
以至于后来过了很久我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。”
我说完最后一句话,然后靠在落地窗前缓缓坐下。
只可惜那个道理我后来明白的太晚了。
林清欢的邮箱还是未读,我却不厌其烦的把三个视频发去。